
「創辦人模式」不是微管理的藉口。Chesky 把整間公司改寫了。
Chesky在 Decoder 訪談裡給了「創辦人模式」一個更難、也更可操作的定義:不是氣場,是對細節的在場。這篇拆解他怎麼用功能式組織和半年發版節奏,把創辦人介入從情緒變成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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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創辦人模式」不是微管理的藉口。Chesky 把整間公司改寫了。
TL;DR
- Chesky 定義的「創辦人模式」不是管更多,而是為結果付出更高的注意力成本 —— 在場,不是干預。
- 他把 Airbnb 從矩陣組織改成功能式組織、取消產品經理、半年一次發版,用結構取代授權。
- ⚡ 反常識:創辦人模式只在創辦人掌控整合層時才有效,不是「什麼都管」。
- 💬 隱藏代價:整間公司變成執行長單點風險,一旦注意力斷裂,系統跟著斷。
- 用 FORKED Scorecard:創辦人模式適配度 評估你的公司是否適合這條路。
Hook + 背景:每個人都想「創辦人模式」。幾乎沒人願意付那個代價。
「我要用創辦人模式吃這個捲餅」——當一個管理概念變成梗圖,它就已經死了。剩下的是一套戲服:創辦人深夜在 Slack 裡重寫優先序,然後把這場混亂叫做「領導力」。
Brian Chesky(Airbnb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)在《The Verge》的 Decoder 訪談裡講的版本完全相反。它不是賦能,是耗損:
- ✓ Chesky原話:「創辦人模式不是氣場,而是對細節的在場。」("Founder mode is not swagger, it's presence in the details.") (Source)
- ✓ Chesky原話:「偉大的領導是在場,不是缺席。」("Great leadership is presence, not absence.") (Source)
這不是「我要管更多」;這是「我願意為結果付出更高的注意力成本」。差別很殘酷:前者是姿態,後者是系統。
Airbnb疫情重構:從矩陣泥沼到功能式組織
Airbnb不缺規模。
- ⚡推論:Chesky在訪談中稱Airbnb有「八百萬以上房源」、每晚約「四百萬人入住」、覆蓋國家「比可口可樂更多」——這些是執行長自述數字,未經獨立第三方驗證,但量級與Airbnb財報中的活躍房源數據大致吻合。
- ✓ Airbnb 2024 全年營收突破 111 億美元,第三季營收 37 億美元(年增 10%)。(來源:Airbnb 2024 第四季財報) (Source)
但規模不是勝利條件,尤其在危機裡。
這些動作在傳統管理學裡很容易被貼上兩個標籤:
- 你在做過度中央集權;
- 你在做微管理。
問題是:Chesky不只承認風險,他還把它設計成可運作的節奏與機制。
- ✓ Paul Graham於 2024 年 9 月發表〈創辦人模式〉文章,靈感來自Chesky在 YC 活動的演講。 (Source)
- ✓ Chesky的管理哲學深受Steve Jobs影響,研究Jobs長達十年;他也曾與Reed Jobs、Jony Ive、Hiroki Asai討論Jobs的管理風格。 (Source)
⚡推論:Chesky其實在做一件更像Apple的事——不是把公司拆成很多事業部,而是把公司當成一個需要一致性與品味的「整體產品」。
3) 核心決策拆解:Airbnb 創辦人模式的三個操作
功能式組織改革:執行長兼任產品長
- ✓ Airbnb從事業部制/矩陣式轉為功能式;執行長兼任產品長。 (Source)
- ✓ Chesky把所有副總(約 30–40 人)視為直屬。他在 Decoder 原話:「所有副總都向我匯報,同時也向他們的主管匯報。我是共同的任用經理⋯⋯公司所有高階人才的最終薪酬,都是我決定,不是他們的主管。」(Decoder 逐字稿) (Source)
💬評論:這筆交易很簡單:用更大的管理幅度,換掉層層傳話的失真。
事業部制的結果是什麼?每個人都對自己那一塊合理,合在一起是一坨不合理。沒有人為「客戶碰到的整體感覺」負責——因為那個東西不在任何人的 KPI 裡。
功能式的規則也很簡單:
- 問題可以丟給功能主管。體驗的一致性不行。
- 決策可以授權。判斷力不行。
⚡推論:這也是為什麼創辦人模式在這裡比較像「品味密度」而不是「流程密度」——流程越多,品味越稀釋。
硬體公司式軟體開發:一年兩次大發版的節奏紀律
- ✓ Airbnb採用「硬體公司式」軟體開發節奏:一年兩次大發布(夏季版/冬季版)。 (Source)
- ✓ Chesky在 Decoder 原話:「這 70 項升級,是我們過去兩年做的 430 項升級中的 70 項」(指 2022–2024 年的夏季/冬季發版週期)。 (Source)
- ✓ Frank Slootman《加速》(Amp It Up)主張執行長的核心職責是設定公司節奏。 (Source)
💬評論:學「細節在場」但不建節奏的人,最後都變成同一種東西:一個隨機出現、隨機插手、隨機消失的老闆。那不是創辦人模式,是情緒模式。
半年一次的大發版有三個管理含義:
- 優先級會被迫收斂:什麼值得進發版?什麼只是「看起來很忙」?
- 跨部門協作會自然結盟:因為大家面對同一個期限,而不是各自追指標。
- 執行長的介入變得可預期:你介入的是「關鍵設計決策」,不是每週追進度。
⚡推論:這套節奏其實在反微管理——它把「老闆臨時插手」改寫成「老闆在固定節點做高槓桿決策」。
取消傳統產品經理:產品行銷 + 專案管理分工
- ✓ Airbnb消除傳統產品經理職位,改為產品行銷 + 專案管理。 (Source)
這不是在否定產品經理的價值,而是在重新分解他們常做的兩種工作:
- 專案管理:把複雜事情拆成可交付的路線圖、里程碑與協作機制。
- 產品行銷:把需求、定位、敘事與市場回饋變成可決策的語言。
💬評論:大多數公司的產品經理是什麼?是執行長不想管產品的替身。決策、專案、敘事全塞給一個中層,然後怪他們做不好。Chesky 把這個荒謬翻過來:執行長自己當產品長,產品經理才能做他真正該做的事。
⚡推論:這是一種「把決策中心拉高」的設計:讓最高層對產品判斷負責,讓中層對執行與敘事負責。
跳級管理文化:Jobs與Jensen Huang的共同點
💬評論:跳級管理不是繞過主管,是把被層級壓扁的真相挖出來。報告到你面前的時候,壞消息已經被修飾三遍了。你不跳級,你看到的就是一個所有人都同意的假象。
⚡推論:當執行長的直屬多到 30–40 人時,你不可能靠「每個人都跟我一對一」管理;你只能靠「高品質的群體共識」與「深層跳級對話」把關鍵資訊拉到桌面上。
(對照組)
- ✓ Nvidia執行長Jensen Huang有約 60 個直屬部屬,且不做一對一會議。 (Source)
5) 反常識發現:創辦人模式 vs 微管理,差在哪?
反方批評不難理解:
- ✓ 「創辦人模式」被迷因化。 (Source)
- ✓ 批評者認為這只是微管理的漂亮包裝。 (Source)
- ✓ Chesky也自嘲過「也許我就是個微管理狂」——但他接著說了一段更有意思的話:「這是你的決定還是我的決定?都不應該是。我們一起做。」("Is this your decision or is this my decision? It should never be either. We're in it together.",Decoder 逐字稿)這不是自嘲,是在重新定義「決策歸屬」。 (Source)
- ✓ Paul Graham的文章被批評缺乏具體操作指引。 (Source)
但把創辦人模式直接等同微管理,忽略了關鍵差異:你介入的是「決策品質」,還是「手段控制」?
- 微管理:我不信任你,所以我要規定你怎麼做。
- Chesky式創辦人模式:我對結果負全責,所以我必須在高槓桿處保持在場。
💬評論:創辦人模式的核心不是「我來決定」,是「我把標準刻進每個人的腦子裡」。標準傳得下去,你不用盯人。傳不下去,你盯一百個人也沒用。
FORKED Scorecard:創辦人模式適配度
把創辦人模式當成風格很危險;把它當成「組織設計選擇」才可操作。
下面是一個可以直接帶走的評分表(0–2 分,總分 20)。
| 維度 | 0 分 | 1 分 | 2 分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產品是否需要高度一致的「品味」 | 多產品多客群,各自合理即可 | 部分一致性重要 | 一致性是核心護城河 |
| 你的業務是否高度互相耦合 | 幾乎獨立 | 部分共享能力 | 高度共享(品牌/供給/信任) |
| 執行長是否願意當產品長(或等價投入) | 只管財務/人事 | 參與產品規劃 | 深入關鍵決策與審核 |
| 你是否有清晰的「發版節奏」 | 隨機發 | 季度節奏 | 明確大發版節奏 |
| 中高層是否能承接高標準 | 標準不一致 | 有標準但落差大 | 標準可傳遞且能自我校正 |
| 資訊是否被層級過度稀釋 | 過度報喜不報憂 | 偶爾失真 | 有跳級管理等有效機制 |
| 公司是否同時做很多不相干事業 | 是,且必要 | 有,但可收斂 | 否,能聚焦 |
| 執行長休假時公司會不會停擺 | 會 | 有風險 | 不會(節奏與標準內建) |
| 你能否承受「慢一點的多元化」 | 不能 | 部分能 | 能,寧可聚焦做深 |
| 你是否能量化品質/體驗結果 | 完全不能 | 部分指標 | 有清晰品質指標與回饋迴路 |
解讀
- 0–8 分:先別談創辦人模式。下週先做兩件事:(1)建立一個跨部門的產品品質指標看板;(2)執行長每週花 2 小時做一次跳級一對一。
- 9–14 分:可局部導入。先從「發版節奏」和「執行長關鍵設計審核」開始,不需要一次重組整間公司。
- 15–20 分:你更可能需要功能式組織+高度在場的執行長來維持一致性。風險是執行長成為瓶頸——所以同時要投資「標準的可傳遞性」。
創辦人主導型硬體公司的啟示
如果你是一家創辦人深度參與產品的硬體公司,正在「什麼都過老闆」和「規模化」之間撕裂——答案不是「放手」。答案是把你腦子裡的標準變成組織的作業系統。 💬評論
放不放權是假問題。真問題是:你不在的時候,你的標準還在不在? 如果不在,你放的不是權,是品質。 💬評論
創辦人模式的隱藏代價:執行長單點風險與人才天花板
Decoder 訪談裡最重要的不是成功學,而是風險揭露。
- ✓ 功能式組織的明確缺點是:無法同時做完全不相干的事業。 (Source)
- ✓ 此模式高度依賴執行長個人——如果Chesky休假會怎樣? (Source)
- ✓ Jensen Huang的 60 個直屬也被質疑「沒人能真正管 55 個高層」。 (Source)
- ✓ 社群也質疑這是「倖存者偏差」。 (Source)
💬評論:創辦人模式的帳單有三筆,每一筆都很痛:
- 注意力集中風險:執行長精力好=產品好,執行長累了=全公司跟著爛。你把整間公司的品質綁在一個人的睡眠品質上,這很瘋狂。
- 人才天花板:所有大事都過你,頂尖的人不會來——因為他們不想當「高級執行手」。你留下的都是聽話的人,不是厲害的人。
- 多元化延遲:功能式組織天生做不了不相干的事業。你越一致,就越窄。這是設計,不是 bug。
⚡推論:所以創辦人模式不是「永遠這樣做」,而是一段時間內,用更高強度換取體驗一致性與組織重置的窗口。
早期警訊: 三個訊號告訴你,你的「在場」已經變成「瓶頸」:(1)好的副總開始走,理由都是「沒有發揮空間」——翻譯:你管太多;(2)決策排隊超過兩週——翻譯:你是公司最大的延遲原因;(3)跨部門互相指責「在等老闆拍板」——翻譯:你不是解方,你是問題。 💬評論
什麼條件下創辦人模式會翻車?
💬評論:三種情境下,創辦人模式會直接翻車:(1)多產品、多客群——事業線天生不相干,硬壓功能式就是人為製造瓶頸,每件事都要過你,什麼事都做不快;(2)執行長不懂產品——你的長處在銷售或製造,硬當產品長就是演一個你演不好的角色,全公司陪你演;(3)企業端長交付——半年大發版?你的客戶需要 18 個月的客製化部署。節奏錯了,客戶直接走人。
倖存者偏差是真實的。WeWork 的Adam Neumann也是「創辦人模式」——深度介入每個細節、跳級管理、拒絕授權——結果是估值從 470 億美元崩到破產。 ✓ Uber早期的Travis Kalanick同樣以極端的創辦人掌控著稱,最後被自己的董事會逐出。 ✓ 我們只記得 Chesky 和 Jobs,是因為他們的「在場」配了品味和紀律。拿掉這兩樣?創辦人模式就是獨裁的體面說法。 💬評論 (Source)
What Would You Do?
你的 300 人產品公司剛出了一個功能,三個團隊碰過。設計不一致、新手引導跟文件打架、客戶搞不懂。沒有人為這坨混亂負責——因為每個人都為自己那一塊負責了。
工程副總說「我們需要更好的規格」。設計副總說「我們需要更多對齊會議」。產品負責人說「我們需要更清楚的 ownership」。
他們都對。也都錯——因為真正的問題是:這棟樓裡沒有任何一個人對「客戶碰到產品時整體感覺如何」負責。
你只能改一件事:
- 改功能式組織,所有副總直接向你匯報
- 建立一年兩次大發版的公司節奏
- 取消傳統產品經理,拆成專案管理+產品行銷
- 不動組織,先把跳級管理與細節掌握做深
對自己誠實:哪一個最讓你害怕?那個大概就是你該做的。
(投票在頁首。)
不知道從哪開始? 不管你選哪一刀,第一步都一樣:找你團隊裡最資深的三個人,各自獨立填一次上面那張評分表,然後把分數攤開來對比。 差異最大的那個維度,就是你最該先動的地方。
延伸閱讀: 如果你對「創辦人如何做高風險決策」這個主題有興趣,推薦你也看看我們的瑞幸咖啡決策解剖——另一個把公司從懸崖邊拉回來的故事,但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方法。
FAQ
Q: 什麼是「創辦人模式」? ✓ 這個詞源自 Paul Graham 2024 年 9 月的文章,靈感來自 Brian Chesky 在 YC 活動的演講。指的是創辦人深度參與產品細節,而非透過層層委派。(Source)
Q: Airbnb 怎麼重組的? ✓ 2020 年 COVID 期間,Chesky 將 Airbnb 從事業部制改為功能制,自己同時擔任 CEO 和 CPO。(Source)
Q: 創辦人模式等於微管理嗎? 💬 不等於。微管理是因為不信任而控制方法;Chesky 式的創辦人模式是因為拒絕在產品一致性上外包判斷力,而控制高槓桿決策。
Q: Airbnb 現在多大? ✓ 超過 800 萬房源、每晚約 400 萬房客、2024 營收超過 110 億美元。(Source)
Q: Chesky 學了誰的管理風格? ✓ Chesky 研究 Steve Jobs 約 10 年,並與 Reed Jobs、Jony Ive、Hiroki Asai 討論 Jobs 的管理方式。(Source)
Q: 每家公司都該採用創辦人模式嗎? 💬 不一定。它最適合產品需要味覺級一致性、業務高度耦合、CEO 能真正擔任產品脊梁的公司。
Q: 創辦人模式最大的風險是什麼? 💬 注意力集中風險:CEO 精力成為產品品質的先行指標。如果 CEO 不在,整個系統就可能失速。
Q: 這跟其他 CEO 的做法有什麼不同? ⚡ 大部分 CEO 在公司長大後會退居「協調者」角色;Chesky 反其道而行,把技術和產品決策權留在權力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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💬 延伸閱讀:
Sources
- The Verge Decoder 逐字稿:Airbnb執行長Chesky談「創辦人模式」的真正含義(2024 年 10 月)
- Paul Graham〈創辦人模式〉原文(2024 年 9 月)
- Airbnb 2024 第四季財報
- Fortune:Airbnb執行長Chesky仍在創辦人模式中(2025 年 8 月)
- Fortune:Jensen Huang的 60 個直屬與非傳統領導風格(2024 年 11 月)
- Inc:Airbnb執行長Chesky認為微管理被低估了(2024 年 10 月)
- Ben Horowitz:解密公司規模化
- Skift:Brian Chesky 說「我從沒把它叫做 Founder Mode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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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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